编辑同志:
近日,笔者在玉林城区发现一些摩托骑士私自把“坐骑”的喇叭改装成汽车高音喇叭,这一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经了解,摩托车的喇叭都是厂家生产并按国家规定安装的,不能随意改装,而改装汽车高音喇叭后的摩托车,其噪声要比原来增加了好几倍,不仅制造了噪声污染,而且还滋生了交通事故的隐患。因此,这一行为一经公安部门发现,是要受到处罚的。
梁均宁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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