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

新闻

财经

体育

科技

文教

娱乐

生活

健康

家居

人才

旅游

政务

八桂

短信

社区

首 页  报社简介  广告特刊  特别专题  本站服务  精彩收藏 

 
 

当前位置: 玉林日报首页 -->> 综合副刊 -->>法制道德 -->> 正文
 
 

消费者莫将自己变成“消废者”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03月17日09:27:00)

 
     
 

□可人

    近些年来,“合同期满,商品大降价”、“承包期到,清仓大甩卖”等用语的使用频率一浪高过一浪,逐渐变成了一些不法商家欺骗顾客的诱饵。在这些冠冕堂皇的口号掩护下,他们大肆抛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赚取昧心钱。那些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实际上变成了“消废者”,但是他们还美滋滋地以为自己捡到了便宜货呢。

    消费者之所以会成为“消废者”,愚以为有以下几点原因。其一,节俭习惯使然。 很多人过惯了紧日子,恨不得把一分钱掰作两分用,遇上“大降价”的“便宜”商品自然求之不得;其二,贪小便宜思想作怪。有些人并不缺钱,但一看到是“降价”商品,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拼命往家里搬;其三,维权意识淡薄,缺乏商品真假优劣的鉴别能力,人购亦购,随众心理严重,自己上当受骗还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其四,不法商家爱用的“热情”伎俩也是使顾客上当受骗的原因之一。

    有鉴于此,敬请广大消费者多多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物时多长个心眼,切莫把自己变成“消废者”。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 2002 www.YLR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技术支持:桂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