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
近些年来,“合同期满,商品大降价”、“承包期到,清仓大甩卖”等用语的使用频率一浪高过一浪,逐渐变成了一些不法商家欺骗顾客的诱饵。在这些冠冕堂皇的口号掩护下,他们大肆抛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赚取昧心钱。那些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实际上变成了“消废者”,但是他们还美滋滋地以为自己捡到了便宜货呢。
消费者之所以会成为“消废者”,愚以为有以下几点原因。其一,节俭习惯使然。 很多人过惯了紧日子,恨不得把一分钱掰作两分用,遇上“大降价”的“便宜”商品自然求之不得;其二,贪小便宜思想作怪。有些人并不缺钱,但一看到是“降价”商品,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拼命往家里搬;其三,维权意识淡薄,缺乏商品真假优劣的鉴别能力,人购亦购,随众心理严重,自己上当受骗还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其四,不法商家爱用的“热情”伎俩也是使顾客上当受骗的原因之一。
有鉴于此,敬请广大消费者多多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物时多长个心眼,切莫把自己变成“消废者”。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