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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赚走了我的钱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03月17日09:26:25)

 
     
 

    2005年1月2日,武汉的郑女士和姐姐一起去逛街。在武昌的一家大商场,她和姐姐同时相中了一件价格为1098元的红色羽绒服。那天商场正好搞满166元送206元礼券的活动。当时同款式的红色羽绒服只剩下一件,而姐妹俩都想买,按照商场正在进行的“买166送206”的促销活动规则,这件标价为1098元的羽绒服可以返1236元的券,返的券可以当现金继续在商场购物,还可以再买一件羽绒服,相当于买一送一,打五折。

    郑女士觉得很划算,于是她给商品柜台留了电话号码。几个小时后,当姐妹俩回到羽绒服柜台时,售货员说厂家刚送来了一件同款式的羽绒服,正好姐妹俩一人一件。于是,姐妹二人付了一件羽绒服的钱1098元,买走了两件羽绒服,高兴地回家了。

    晚上,郑女士对着穿衣镜又试了这件衣服,突然发现衣服的标签有问题。只见第一张标签上标注的价格是商场的售价1098元,而下面一张标签标注的却是598元,差额达到500元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郑女士马上打电话给姐姐问价签的事,姐姐说她那件衣服的价签已经被撕掉了。郑女士当时判断,一定是当时销售人员急于卖出羽绒服,而忽略了撕掉原来的价签。到此,郑女士的第一感觉是自己被愚弄了。

    那么,事情是不是像郑女士感觉的那样,商场和生产厂家在促销活动中耍了价格把戏呢?记者来到了郑女士买衣服的这家商场询问情况,但是商场的有关人员拒不承认曾发生过这件事情。据了解,郑女士购买羽绒服的中南商业大楼属于武汉的中商集团,在武汉算是数一数二实力雄厚的购物商场。这家商场不承认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但是我们在郑女士购物发票上看到中商集团的财务专用章。

    第二天,郑女士和姐姐拿着发票和衣服找到中南商业大楼交涉,由于证据充分,商场同意赔偿一件衣服的钱即1098元。但是郑家姐妹却认为这样的赔法不合理,因为姐姐也非常喜欢那款羽绒服,所以无论是1098元还是598元她们都会购买,并不是为了得到返券才购买的。经过两天的交涉,商场终于同意了郑女士的要求,返还两件衣服的钱,2196元。郑女士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对于商场不愿向记者透露这件事情的做法,郑女士分析说,纠纷出来后,商场就是怕事情闹大而对自己的声誉造成影响,既没有通过司法部门,也没有惊动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悄悄地解决了问题。

    在记者采访中,当地一家著名服装企业的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在商场举办的各种促销活动中,老百姓真的是一点便宜都没有占到。这位企业负责人说,为了配合商场搞促销,生产企业也想尽了一切办法。比如他们生产的服装早在进入商场销售之前,就已经把价格提高。他还说,各大商场大搞这种“返券促销”活动时,其中的价格漏洞还需要消费者来填补,因为谁也不会赔本赚吆喝。

    这位企业负责人说,如果说一件衣服的成本是100块钱,那么这件衣服合理的零售价格应该就是200块钱左右。但是如果考虑到商场要做返券的活动,厂家就会把价格订到400元钱以上 ,才能够保证原来的200块钱的基本利润。企业负责人说,商场搞这样的活动着实让生产企业吃不消,他们提价也是为了生存的需要,然而消费者就在这种看似热闹的场面下高兴地花着钱,却很少考虑商家的用心。

    这位企业负责人说,相比较商场价格的虚高,他们企业生产的服装在自己的品牌专卖店里的价格相对真实。按照他提供的线索,我们比较了这个品牌在商场和专卖店的服装价格,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实。这件在品牌专卖店里,标价190元的男服到了商场却明码标价498元,转而涨了300块钱。这些在品牌专卖店里,卖80元的男式西裤在商场明码标价200元。 此时,这家商场正在搞“买200送200”的返券促销活动。

    如果按照这样的提价方式,消费者对花了高于商品实际价格四到十倍的价钱买到的东西,心里就没有任何怀疑吗?记者对购物的人群进行了随机调查。许多消费者承认商场里搞这种优惠活动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自己也不一定就从中得到了实惠。虽然消费者也对商家是否真的让利心存怀疑,但事实是不管商家是否打折、优惠、促销,消费者需要的东西该买还得买,只不过有了这些优惠活动更增加了购物的热闹气氛,而且搞活动的商场人气会更旺。

    那么,商场和生产厂家如何互惠互利呢?商场大搞这样的活动真正目的是什么呢?经过多方努力,记者还是找到了中商集团的一位常姓总经理。常经理说,消费者得到返券后,肯定还会再购买其他商品,而其他商品的利润都很高,这样就可以达到赚钱的目的。按照常总的说法,商场搞活动一来可以盘活资金,二来商家和消费者都能获利,就是说商场搞这样的活动是稳赚不赔的,而打折部分的钱要由商场和生产企业共同承担。

    接下来,常总认为打折问题敏感而不愿意再谈下去。品牌专卖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和商场是联营的关系,商场出场地,生产厂家就出货品,然后根据销售来分成,一般情况下,商场的抽成是20%到30%之间。这位负责人说,商场并不过问生产厂家对产品的定价,从某种程度上说,商场也希望他们提高产品价格,这样可以多提百分点增加盈利。而对于这种愈演愈烈的打折送券活动,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了自己的忧虑,因为这种活动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对老百姓来说也是不公正的。

    而得到商场双倍返还的郑女士对商场的促销活动已经不再抱有希望,她宁可希望直接打折也不希望得到返券了。

    主持人:买100多块钱的东西返200多块钱的券,这个数额本身就已经超出正常的商业规律了,更何况我们现在看到的1000多块钱的衣服,实际上它的原来价格只是标价的一半。这种行为算不算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 河山教授:先抬价再返券、打折,这个就算欺诈。如果500多块钱的一件羽绒服按照原价打折或返券,这是正常的让利行为。但是商场把价格先提上去后再返券,这就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称这种行为叫误导。这种价格表示实际上是在欺骗消费者。此外,商家惯用的欺诈手段还有1、以馈赠商品为由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2、虚假的有奖销售,3、不正当的限时购物。

    主持人:这个商场还是态度不错,马上就进行了赔偿。如果说商家遇到这种问题坚决不理消费者,根本不承认不予赔偿,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怎么办?

    河山: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49条规定赔给消费者,如果不赔的话,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找消协、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仲裁或者是诉讼。作为消费者来讲,面对各种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应当做出理性的选择。同时还要靠商家的自律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主持人:关于标价问题,是不是有相关的部门来直接管理?

    河山:抬高价格再打折,这种骗人行为可以由物价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它进行处罚和制裁。

    主持人:这些实惠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您看完刚才这些内幕之后是怎么考虑的?

    河山: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搞促销就是双赢,对消费者来讲,返券总比不返券好,打了折才是真正的实惠,商家之所以要打折,是想通过竞争把最好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使消费者得到实惠。

    主持人:怎样来规范各种促销手段,才能让它真正地利大于弊?

    河山:200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中关于购物返券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经营者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购物返券活动。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者依法查处。商家按照这样的规定去做,就能够使返券促销活动走向一个健康的轨道。

    主持人:其实买的没有卖的精,不管是什么样的促销活动,也不管什么样的促销手段,最终商家和厂家还是要赚钱的,只不过这个钱赚得多少的问题。不管你赚不赚钱,都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以欺诈的手段来进行,钱肯定赚不到,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供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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