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智华 易民丽 通讯员 黄宗强
●此降香非彼降香,投诉挽回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2004年10月15日,海南一消费者吴某在玉林市中药材市场经营者陈某处以42元/Kg的价格购买3000Kg降香,共付货款1.24万元;购买时声明要海南降香,但买回海南后他爱人发现货是越南降香。越南降香的市场价只是12元/Kg。吴某马上又赶到玉林,到中药材市场找陈某要求换货。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无奈吴某到玉州区城站消协投诉,要求协会的同志帮助调解。
□处理结果:经消协同志调解,经营者陈某愿意更换同等数量的海南降香给吴某。至此,城站消协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1.24万元。
●水泥建房不凝固,楼面出现裂缝
■典型案例:2003年11月初,玉林市成均镇消费者何某到成均镇一水泥经营店购买150包水泥,销售价为15.70元/包。何某把购买到的水泥用于建自家的楼面,使用后发现水泥有未凝固现象,即打电话给销售商说明水泥存在质量问题等相关情况。于是该经营店派人到何某家察看所用水泥建楼面情况,提出问题不在水泥质量,而是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小失误。2004年1月初拆除楼面模板时,何某发现楼面出现很多大小不等的裂缝,且裂缝日益增大。何某再次找到经营者要求赔偿,然而经营者以种种藉口不予理会。于是何某到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消费者协会成均分会投诉。
□处理结果:分会接到投诉后,当天派工作人员到何某家实地察看,发现反映情况属实,次日召集双方到分会协商,最后消费者获赔损失共计人民币10155元。
●139名农户联合投诉,获得赔偿近2万
■典型案例:7月21日,兴业县北市镇旺石村庞立容等139名农户投诉:他们于前几天在北市镇农业技术咨询服务部购买“博优128”谷种3000余市斤回去浸种。播种时,发现谷种发芽率低,完全达不到其包装上所述的出芽率,怀疑种子有质量问题,要求北市镇农业技术咨询服务部退回货款和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兴业县北市消协将谷种送到有关权威性检测部门检测,鉴定结果是谷种质量合格。而造成发芽率低的原因是生产厂家在包装使用说明上语之不详。经销部门北市镇农业技术咨询服务部在销售时解释不当,技术跟踪脱节。造成发芽率低的主要责任人是生产厂家和经销单位。经北市消协调解,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同意退回种子的购货款,同时赔偿误工、材料费合计19550元。
●自制蛇毒药到病除?服用后病情加重!
■典型案例:2004年5月初,消费者何某从电视上看见广告,称玉林市某医院门诊部陈医生自制蛇毒药治乙肝大三阳三个月可转阴。何某遂带女儿到该门诊部治疗,服用了一些未有任何标识的药粉、药丸及中药,共花去治疗费5240元,但其女儿的大三阳未转阴,病情反而日渐严重,于是将该门诊部投诉到消协。
□处理结果:玉州区消协经过调查后认为,该门诊部的行为违反了多部法律法规,特别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欺诈了消费者。经调解人员教育、调解,该门诊部同意退还何某治疗费5240元,另补助其车旅费及其他损失,共计9000元。
●食用油有问题,全部退货款
■典型案例:2003年12月下旬,消费者丁某、蒋某在玉州区某食品经营部按每桶65元的价格购买了190桶食品油,该产品有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该批食品油共计价款12350元。消费者于某、蒋某与其他消费者拿食品油回家后发现该批食品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食品油有沉淀颗粒状物,于是到该经营部协商要求退还全部货款,但协商无果。于是丁某、蒋某到玉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经营部退还全部货款。
□处理结果:经玉林市消协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协议消费者退回134桶食品油给经营部,经营部退还全部货款12350元给消费者。
●冬虫夏草有虫口,换货!
■典型案例:2004年11月11日,消费者陈某(老年人)在玉林市中药材市场经营者谢某处以2.2万元/公斤的价格购买了0.5公斤的冬虫夏草,共付1.1万元。回去后,发现该冬虫夏草有些有虫口,质量不太满意,立即就到玉州区城站消协投诉,要求换货。
□处理结果:经过消协调解,谢某同意为陈某更换质量好的冬虫夏草,消费者陈某挽回损失1.1万元。
●合格品替优等品,消协调解皆大欢喜
■典型案例:2004年10月30日兴业县高峰镇龙文村何某在兴业县高峰中心街一家瓷砖店购买250箱优等品瓷砖,每箱瓷砖均价55元,合计13750元,当日货款交清。11月3日,在使用这些瓷砖当中,发现有185箱瓷砖不是优等品,而是合格品。何某要求店主更换瓷砖或者退钱,店主不同意,何某找到了高峰消协进行投诉。
□处理结果:高峰消协经调查,店主因堆放瓷砖时把合格品同优等品瓷砖混错了,故发生以合格品的瓷砖当优等品卖给何某。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何某退回185箱合格品瓷砖给梁某,梁某退还10175元给何某。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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