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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毁假冒伪劣产品的“是”与“非”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02月22日09:46:39)

 
     
 

□郑志强顾洪宇

    近几年,常在一些电视新闻中,看到销毁假冒伪劣产品及非法出版物的场面,火光冲天,浓烟滚滚。那些查没的物品,一烧了之,几乎成了一种惯例,人们已见怪不怪了。这种做法着实过瘾,可一解心头之恨。但不少地方同时出现了一些贪图小利的围观者,在“焚烧”现场争抢尚未燃尽的物品的闹剧。

    有识之士对这种污染环境的焚毁查没物品的做法早已提出异议。尽管现在已越来越多地将焚毁场所转移到了城郊和乡下,可污染农村就不是污染吗?据专家介绍,如此在露天焚烧物品,将可能产生二恶英等有害物质,产生环境激素,对人体的潜在危害相当大。

    查处假冒伪劣、非法读物是件大好事,可这一把大火,却让好事变得不好了,以至对环境产生了一些“副作用”,虽称不上是什么大恶,但“恶小”亦不可为。

    确实,销毁假货可展示某些部门非凡的工作成就。这些部门可能没有想到,他们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之后,却在焚毁查没物品的那一刻或轻或重地违反了国家有关环保的法规、条例。

    在全社会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的今天,仍有一些部门将查没物品通通一烧了之,搞得浓烟滚滚,乌烟瘴气,这怎不令人感到遗憾!对查没物品一概进行焚毁的做法,实在有必要从环保的角度去认真考虑了。

    其实,销毁并不等于焚毁。现在对依法查没物品的销毁,也有一些好的做法。如在严密的监督下,将非法出版的图书送到造纸厂打成纸浆,重新造纸;有的查没物品,可用压路机来将其碾成粉末;就是对那些可能携带病菌的旧衣物,必须要进行焚毁的,也应送到垃圾厂的焚烧炉中进行焚毁。这样做,可以尽可能多的回收“废品”,物尽其用,以减少环境污染。虽然会麻烦一些,但却保护了我们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善小”亦应为之。但愿今后生活中能少一些滚滚的浓烟,多一分洁净的蓝天!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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