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邢是海南省一所偏远山区的初三学生,最近他对学校产生了越来越深的不满情绪,原因是他们学校制定了非常详细的校规,如果违反了校规就要被罚款,轻则几十元,重则上百元,有的甚至还要交上千元。小邢说,学校对违反校规的同学予以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自己前不久就因为违反校规被处以150元的罚款,还交了2000元的保证金。
学校的这个处理让小邢感到非常疑惑和苦恼,他不知道学校的这种做法到底对不对。那么,小邢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来到了学校的学生科了解情况。令记者没有想到的是,说起罚款的事学生科的老师并没有否认,但他们解释说罚款只是针对极少数非常特殊的学生,屡次违纪同时又屡教不改,同时又造成很恶劣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才给予这样的处罚。
老师说,小邢就是这样一位让所有教师都头疼的学生。今年9月初,刚开学没几天,小邢就在课堂上制造了一件轰动全校的事件。那天在上化学课上,坐在最后一排的小邢趁老师不注意,躲在课桌底下抽起烟来。更为过分的是,他还把烟递给了周围的其他3名同学一起抽。而这起风波还没有平息,小邢的另一件事又被学校查出来了,他把同寝室同学的一双名牌运动鞋用水桶盖住,把它放到阁楼上面。小邢说自己藏同学鞋子只是想开个玩笑,绝没有“占为己有”的意图。
学校认为,小邢在课堂带头抽烟和私藏鞋子这两件事情已经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同时,考虑到小邢入校两年来多次违反校规,而且屡教不改,学校决定对小邢做出严厉的处理,所以最后才采取了非常规的手段。学校说的“非常规手段”指的就是对小邢做出留校察看6个月的处理。而按照学校校规,留校察看的学生必须要交150元的教育培养费和2000元的保证金。针对这2000元的保证金,学校说只是想起到警示作用,只要小邢在初三这一年里没有再违反校规,日后将如数退还。
在这所寄宿学校里,是不是真的仅仅是对小邢这样顽皮的学生进行罚款,学校到底罚了多少钱?这笔钱又到哪里去了呢?记者在校园里做了一番调查。同学们说,在他们学校违反校规被罚款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随地吐口痰、乱丢垃圾、打架、抽烟……这些行为都要罚款,金额也视情节严重有多有少。
同学们还给我们拿来2份校规,一份是《学生德育管理处罚条例》,另一份是《卫生管理奖惩条例》。在这份《学生德育管理处罚条例》中写到:穿拖鞋进出教学楼的收培养教育费20元;谈恋爱且屡教不改的,收培养教育费80元;吸烟、酗酒且屡教不改的,收培养教育费150元,并交保证金1000至3000元等等。而在另一份《卫生管理奖惩条例》中则规定:随地乱扔纸屑、随地吐痰的处20元罚款;故意破坏学校花木的处50元罚款;对于2次或2次以上违反该条例的同学,还会处以该条例所规定的2到3倍的罚款。
同学们说培养教育费实际上就是罚款。记者统计了一下,学校涉及对学生罚款的细则有53项,那么学校又是怎样对学生进行罚款的呢?原来,在学校每周的全校大会上,学生科的科长就会在大会上公开宣读违反校规同学的名字,并通知学生到学生科或学校的环保协会上交罚款,而学生们在交钱后还会拿到一张罚款收据。大多数同学都认为学校这种公开宣布名单的做法让他们觉得不太舒服。
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学校并没有权力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更没有资格制定各项罚款的条例。这所寄宿学校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据学校解释:这所寄宿学校共有2800多名学生,大多来自海南偏远山区。这些学生的卫生习惯、自律能力相对于城市的孩子要差许多,而学校却只有150名教师,师资力量非常有限,要管好这些学生很不容易。尤其是像小邢这样的学生,让老师们伤透了脑筋。
学校负责人说,对于一些顽皮的学生以前学校也尝试过很多教育方法,比如不厌其烦地与其谈心、请家长来学校协助教育、甚至非常严厉地进行批评等等,但效果都不明显。这让老师们感觉压力很大。校方觉得既然家长们把孩子送到了学校,学校就应该担负很大的责任。
为了更好更有效地管好这些学生,2002年,学校想出了一个“土办法”,制订了《学生德育管理处罚条例》和《卫生管理奖罚条例》,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严格的处罚。
校方说,他们也知道这样做不合理,但是为了管住学生他们只能这样做。而令学校没有想到的是,经济处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作用,但更多的是引起了一些学生和家长的不满。
一些学生和家长认为,学校采取罚款的做法除了是不想花更大力气对学生进行苦口婆心的教育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搞创收。许多学生不甘心将父母挣的钱白白交给学校。
对于学生和家长的疑虑,学校说从2002年校规开始实施,至今两年多来罚款总金额也就只有几百块钱,而我们这次随意采访的30名学生中,仅今年受到罚款的总金额就已经达到了400多元。那么学校这几年到底罚了多少钱?这些钱又用到哪里去了呢?这时,学校告诉我们,这些罚款的金额和去处他们都是有账可查的,一部分是资助给困难的学生,还有一部分不定期到市里的一个敬老院去搞活动。
学校还拿出一个普通的小记事本,上面记录着罚款的数量和支出的去向。这虽然不是一个正规的财务账目,但是经记者粗略地统计,这里面的罚款数额就已经超过了2000多元,而根本不是学校先前所说的几百元钱。而学校到底罚了多少钱,这些钱又用到了什么地方,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在采访中,同学们还告诉我们,如果他们违反校规不交钱的话,违纪的学生将会受到另一种处罚。老师会让这些学生擦窗户、扫地或者围着操场跑步、做俯卧撑等等。一些同学认为,个别老师的这种做法是一种变相体罚。而如今面对我们的采访,学校的一些老师也承认以往的教育方式有不足之处,他们正在不断调整教育方式,争取达到最好效果。
对于这种学校的做法,记者询问了海南省教育厅的看法。教育厅的一位负责人说,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已经责令学校立即停止《学生德育管理处罚条例》和《卫生管理奖惩条例》两个条例的执行,停止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和变相体罚,并立即退还学生的罚款。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还表示,他们将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
主持人:小邢确实有点淘气,所以现在学校想出了一个办法,收取培养费以及家长交上来的2000元钱保证金。我想知道这样一种教育的方式在法律上会有问题吗?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赵学勤副教授:这些收取保证金和罚款都是没有任何依据的,都是和我们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包括《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相违背的,因为所有这些收费都应该得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行政许可才能收,这种行为应该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纠正,甚至应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批评和教育,让其它学校也引以为戒。
主持人:刚才片子里提到两个条例,一个是《卫生管理奖惩条例》,一个是《学生教育德育管理处罚条例》。作为学校来讲,它可能有一些有自己特色的管理办法,甚至是制定这样一些规则都是允许的,但是怎么看待这两份规则当中涉及到的一些要被罚款,或者是交保证金的行为?
赵学勤:乍一看这样的条例可能对学生的行为会有一些约束,但是这些条例本身都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你规定得再详细,也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学校的校规不能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相冲突,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主持人:我们的记者采访的时候,很多有过被罚经历的学生他表现出来的状态都是不服气,至少从他们身上我感觉到罚完钱以后并没有让他们心服口服。
赵学勤:学校校规的制定者他最初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教育的目的。但实际上学生的教育应该跟学生发展的阶段性相吻合,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有一些叛逆思想,教师应该更多地对学生进行心灵的教育,进行这种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效果比强硬的约束要好得多。这种罚款从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家庭经济上额外的负担,也引起了一些家长的反感,对学生的长远发展也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主持人:如果你交不起罚款和保证金,你可以用体力劳动的方式,比如说擦玻璃、打扫卫生甚至做俯卧撑,这属不属于一种变相的体罚?
赵学勤:应该说让学生参加一些合理的特别是跟他年龄特点相适应的体力劳动,也应该是一种教育内容,同时也是一种教育形式。但是问题就出在他首先违背了校规以后,你对他的实行惩罚性的体力劳动很显然就不妥当了,违背了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面的规定:学校、教职员工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的这种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一些侮辱人格的一些行为。如果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的,可能会受到行政上的处罚,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现在学校已经把收的小邢的罚款还有其他学生的罚款都陆陆续续退回去了,而且我们也非常能够体谅得到这个学校的老师教育孩子时迫切的心态。但是我想,在教育方式上可能不排斥创新,因为我们说了要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但是这种创新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供稿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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