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两天凌晨5点半,玉林城区居民陈某因有急事要去马路圩,他驾着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市区驶往马路圩,在行至玉陆公路岭塘收费亭附近夜间无路灯照明路段时,此时一辆大货车相向行驶而来,大货车的车大灯眩目,把此时正在驾驶摩托车陈某的双眼照得眼花缭乱。陈某微闭着眼花缭乱的双眼,但他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往前开。由于陈某刚才与相向行驶大货车交会车那段时间双眼被强光照射得睁不开眼,在继续驾车向前行驶时未及时察明站在前方路面右侧的黄某,导致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避让不及,摩托车右手把碰刮了黄某,造成黄某倒地摔伤,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年仅30多岁的陈某谈及此次交通事故还余怒未息,自己驾驶摩托车在夜间行驶时若不是货车大灯照得看不见,怎么也不会发生了交通事故。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要注意车灯的正确使用,机动车在交会时应及时转换近光灯,以避免对方视线盲区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希望摩托车驾驶员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遇到前方来车大灯眩目看不清路况时,要自动靠边停车避让,预防不测。
林增崇
黄英东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