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私营企业迅猛发展,在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私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据笔者调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有的私营企业为了逃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已签的合同也大都不规范,有的成为企业老板约束工人的戒律;一些私营企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强度,故意拖欠、克扣或变相减少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财务制度不健全。一些私营企业财务制度松弛,账目混乱,核算极不规范,不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健全财务制度。有不少业主既是企业的厂长、经理,又是会计、出纳,有的私营企业在经营中现金交易不开票、不记账,致使一些私营企业偷漏税费无依据可查。
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有些私营企业为了节省资金,减少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一些厂房陈旧、简陋,通风、照明、防尘等各项设备不是缺少就是功能不好或不完善。职工在非常恶劣的环境中进行生产,不但影响了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还直接危害到生命安全。
使用童工。一些私营企业违反国家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童工的规定,雇佣童工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私营企业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通过诸如分期分批举办私营企业主轮训班等多种有效形式,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提高其法律和法制观念。同时,还应从订立劳动合同入手,要求私营企业主和职工严格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做到权利、义务和地位均等,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触犯法律的坚决依法惩处,决不留情。另外,具备条件的私营企业还应建立相应的工会组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在私营企业中得以顺利贯彻执行,从而促使私营企业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健康有序的发展。
(张崇明)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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