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伟
时下,“安全第一”颇为风行。汽车行驶要求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工程建筑等大型施工标语是“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公司企业生产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口号更是振聋发聩,痛彻肺腑……这一切,无不谓之体现了“安全第一”,一切都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到首要位置。
社会各行各业都讲安全,那是桩大好事。“念”好了“安全第一”这本“经”,才会真正体现出工作是以人为本,体现出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的本质。而一旦思想不纯,利益至上,“安全第一”就往往会变调走样。其中的原因固然复杂,但与一些地方、部门、企业职工没有真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密不可分。一些基层部门虽然表面上也在喊着“安全第一”,然而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安全就成了第二、第三,甚至于抛在脑后:如一些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通过开会、发文件来贯彻落实,依靠几次走过场的检查来应付了事;一些业主为急功近利,用淘汰报废的车辆进行运营,对重大危险源漠不关心;一些司机存有严重的侥幸心理,抱着“不违章就赚不了钱”的态度,违章蛮干,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被别人伤害,到头来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要真正做到“安全第一”,关键是出发、目的步调要一致,观念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我们需要各级各部门排除各种有形无形的干扰,化解各种或隐或显的矛盾,解决各种或大或小的问题,并善于总结实际经验,努力完善和落实管理机制和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中,这才会减少乃至消灭事故的发生,最终达到长治久安。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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