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常有群众愤慨而论,一些无业青年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城区公路上频频作案,其作案手段是驾车故意撞击别人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假象,采取恐吓、胁逼、殴打等卑劣手段诈取受害人的钱财作为所谓的“赔偿费”。
9月10日下午,家住茂林镇的张某骑摩托车到玉林火车站办事,当车行至工业品服装市场与江滨路叉路口时,四个男青年从江滨路口分乘两辆摩托车朝正常行驶的张某故意撞来,其中一辆摩托车与张某的摩托车相撞,张某因躲避不及被肇事青年碾伤脚趾,并且摩托车方向灯破碎。撞车后,这四个青年将张某团团围住,硬说是张某撞了他们的车,要张某赔偿250元,否则就要拳脚侍候。张某只好忍气吞声掏出钱来“消灾”。
据张某反映,在他事发前几天,在竹尾桥洞路段,亦发生类此事件。一名菜农驾着载满果菜的二轮摩托车从玉柴往竹尾桥洞方向驶来。当车行至桥洞时,被一逆向行驶的摩托车故意绊倒,然后从路旁窜出几个男青年诬告菜农撞了他们的车,提出要菜农赔偿300元修理费。由于当时菜农身上没钱,承诺卖完菜再赔钱,话没说完即遭到这伙人的围攻殴打。
因此,笔者建议在遇到类此诈骗事件时,我们要保持临危不惧,并及时报警,同时过路群众也要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合力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陈文坚 杨柏林)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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