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

新闻

财经

体育

科技

文教

娱乐

生活

健康

家居

人才

旅游

政务

八桂

短信

社区

首 页  报社简介  广告特刊  特别专题  本站服务  精彩收藏 

 
 

当前位置: 玉林日报首页 -->> 综合副刊 -->>法制道德 -->> 正文
 
 

四名累犯疯狂盗车数年重刑警戒后者

(www.ylrb.com.cn 玉林日报 2004年07月15日10:40:10)

 
     
 

    2003年10月27日晚,广东省廉江市禾寮镇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像往常一样在镇上巡逻,突然发现三位年青仔东瞧西望鬼鬼祟祟地把一辆摩托车推进维修店。民警立即上去盘问。三人神色慌张,前言不搭后语,民警怀疑三人有盗窃行为,于是把他们带回派出所审问。果不出所料, 三人承认了盗窃摩托车的行为,并供出把车销赃给住在禾寮镇附近的阮宝明,随后禾寮镇派出所马上派出民警把涉嫌销赃的阮宝明抓获,并当场在屋内搜缴了女式“保马王”摩托车一辆。当晚,禾寮派出所将此案移交陆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处理。

    原来,这三名青年仔分别叫李冠、李春辉、赖冬培,他们伙同赖运盟(在逃),时分时合,在陆川县先后盗窃了19人的二轮摩托车共19辆,价值人民币33740元。这19辆赃车中,有18辆销售给阮宝明。2003年10月28日,李冠、李春辉、赖冬培、阮宝明被陆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3年12月3日4人被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4年3月17日被提起公诉。陆川县人民法院认为李冠、李春辉、赖冬培在5年内又重新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于日前作出判决:李冠、李春辉、赖冬培3人犯盗窃罪,李冠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赖冬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半,李春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阮宝明收购、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那么这帮在去年秋季搞得陆川县城不得安宁的盗窃摩托车团伙是怎样形成的呢?事情还得从去年夏天说起:去年的一个夏天,曾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刑满释放不久的李冠闲来无事上街乱逛,刚巧撞见同是盗窃入狱的老乡李春辉,李冠把李春辉拉到偏僻处小声地说:“继续干老本行,只有这条路来钱快又省力。”李春辉想了一会点头同意。 接着,李冠又找到同样有盗窃前科的赖冬培和赖运盟。大家商议后,决定一起去偷摩托车。这样,臭味相投的专盗摩托车的四人组成立了。

    2003年8月25日凌晨,经过踩点,李冠、赖冬培、赖运盟等人窜到陆川县水电局宿舍内,由李冠撬锁,其余3人望风,盗窃了一辆价值2420元的金城牌二轮摩托车,并将该车卖给了阮宝明,得款几百元。初战告捷,4人大喝了一顿,仅过了3天,李冠又伙同这帮“难兄难弟”盗窃了停放在陆川县中医院宿舍区的一辆双狮牌二轮摩托车…… 慢慢地,这伙盗贼的胆子越来越大,出去玩时也随身带作案工具,一见有无人在旁边的摩托车就偷。尤其是从2003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几乎天天偷车,有时一天连续偷二辆。

    销赃“能手”阮宝明见货源越来越多,为了掩人耳目,干脆到广东廉江市禾寮镇新旺村租了一个房间专做这档生意。2003年10月27日中午,李冠、赖冬培、李春辉走到陆川县城东方大厦时,看到一辆黑色“保马王”女式二轮摩托车,3人贼眼一转,见旁边无人,李冠立马撬锁,赖冬培、李春辉望风,3人盗得该车后,将车拉到阮宝明处销赃。不过这次是这伙摩托车大盗的最后一次盗车,晚上,这3人就被广东廉江市禾寮镇的民警逮个正着,可惜另一个大盗赖运盟早已闻风而逃。□凌峰陈海松潘利敏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 2002 www.YLR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技术支持:桂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