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则报道都是与环保部门行使否决权有关的:一是人民日报华东版5月11日报道,因投资项目的重污染因素不能消除,相关环境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由国外某公司计划投资2.76亿美元的一项名为“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因环保部门投了否决票而被江苏省镇江市婉拒。二是湖北日报5月8日报道,随州市曾都区打算引进一家黄姜加工企业。该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并赴十堰市有关企业实地考察后认为,黄姜加工污染十分严重,相对缺水的曾都区没有相应的水环境容量承载此项目。曾都区有关方面果断否决了该项目的引进计划。笔者认为,环保部门的这一否决票投得好!
当前,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已成为共识,一些投资额大,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成为各地竞相拼抢的“香饽饽”。为了能让项目在当地上马,一些地方不仅承诺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而且对项目的环保评估也不惜降低标准,甚至灵活“变通”。但是,不顾环境因素而上马的污染性项目,实质是涸泽而鱼,是拼环境、拼资源的的粗放型发展。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因不重视环境因素而盲目发展带来的恶果是不乏枚举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森林,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些地方竟因此成为不毛之地。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起来,这切中了以往经济运行中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弊端。在当前正在兴起的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中,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学一学镇江市、随州市的做法,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既要力避“饥不择食”,决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求得一时的经济发展;也不“因噎废食”,把所有有污染的项目一概拒之门外,而是谨慎、妥善地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做到既坚持法律法规,又立足实际,务实操作,尽可能降低招商引资门槛,对招商引资项目尽量在选址、治污技术的选择方面提出建议,不轻易让引进的项目跑掉,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范喜星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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