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日,听说了这么一件令人忧心忡忡的事:一位朋友搞建筑,去年春承建某单位的职工宿舍楼,由于部分地基未挖到实处,楼房建成后,部分墙体出现下陷现象,墙面产生裂缝。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时亮了红灯。可是,他通过有关人士活动一番,被罚了两万多元,半年后便捧回了亮堂堂的“合格证”。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呀,给了钱就“合格”了?
眼下,给了钱就“合格”的现象不少。如污水横流、苍蝇成群的小吃店,给了钱就能堂而皇之地领回“卫生许可证”;小孩考大学,分数差一截,交上几万元,“入学通知书”就到手了;体检不合格,“孔方兄”一出面就“合格”了;报废汽车上路,有关部门通不过,但钱能通神,给了钱后车轱辘照转不误,以及名目繁多的培训教育等,你去不去不要紧,学不学也无所谓,只要给足了钱,主办单位会想方设法保你“合格”。
一些颇有档次的论文或作品评奖,有的也变了味,只要你按评奖部门的规定交足了钱,你的论文或作品便会榜上有名。更有甚者,你有无论文或作品也不要紧,只要给足了钱,也能获“奖”,也有“获奖证书”给你。
国家治理三乱(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已有些年头了,一些“三乱”得到了有效遏止,而一些经过改弦易辙、巧妙伪装变得“合法”的“三乱”依然存在,这实在令人忧心。对这种变味的“合法”,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说“不”! 侯国林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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