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范围内十多万人惨死车祸,其中:因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员交通违章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伤占大头;农村人口、进城农民工以及城市个体劳动者是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人员。
据《人民公安报》2004年1月19日头版消息:
2003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4941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
有感1:交通事故是导致人类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去年每天有近300人死于车祸,相当于每天有一架波音747客机失事!逝者如斯,来者可鉴!
从事故原因分析看,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肇事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此外,因机械故障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略有上升。机械故障主要是制动失效和制动不良。全年因机械故障造成的死亡人数比2002年多377人,上升幅度为9.1%。
有感2:交警天天纠正交通违章,可违章却又源源不断。究其原因,是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有个别人认为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检查,却不知道安全头盔最基本的作用是保护头部免受意外伤害。要使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抵触变为自觉,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路程。
从道路类型分析看,一是公路交通事故起数略多于城市道路,比率为1.4:1,但是公路交通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二是二、三级公路和城市主干路事故多发。三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上升。
有感3:城市道路人多车多,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反而比人稀车少的二、三级公路要少得多,这里面隐含着一条真理: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首要原因。
从伤亡人员交通方式分析看,摩托车驾驶人、自行车骑车人和行人伤亡严重。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章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死伤,分别占死伤总数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有感4:在摩托车人均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的玉林市,由摩托车驾驶人违章引发交通事故的现象尤为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春运期间,全市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数为113人,与摩托车有关的就有76人,约占68%。拥有一辆摩托车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件难事,但要终生保持不违章,不发生交通事故却很不易。这实际上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表现。
从伤亡人员类型分析看,农村人口、进城农民工以及城市个体劳动者是交通事故伤亡的主要人员,占死伤总数的39.2%和38.7%。
有感5:人的生命没有贵贱之分,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从医学角度说每个人的身体软硬程度基本一致,在遭受突如其来的机械碰撞或水泥路面的撞击,每个人的承受能力基本相同。只不过是这种“机会”发生的机率往往偏向于漠视交通安全的人,可以这样说,车祸注定特别“钟意”忽视交通安全的人。也许有人会说每起车祸的发生都有其客观的原因,但是在注意交通安全这一点上,主观的重视永远是最主要的因素!
公路上隐伏杀机,车祸易发凶猛如虎!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我国公民的交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已正式实施。交警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懂法、依法交通,切实提高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韦绍楼李万林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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