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报看到一则消息:有位台湾商人对其公司聘请的员工实行“孝顺金”制度,即每月要员工留下自己百分之十的工资,与此同时,公司拿出与之相等数量的钱,然后由公司将这些钱作为“孝顺金”分别寄给每位员工的父母或长辈。
读罢新闻,笔者大有耳目一新的感受,不禁对那位在孝道上善于创新的台商拍手叫好!
孝敬父母和长辈,历来是中华儿女的优良传统。孝敬的做法有多种多样,而上述那位台商的做法却有独创之处。一是他把员工的部分工资留下作为“孝顺金”寄给其父母长辈,一方面可以培养员工的敬老精神,另一方面又可为那些花钱无计划的员工定期留下部分敬老钱;二是那位台商在把员工百分之十的工资寄给其家里的同时,还倒贴同样数量的钱一并寄上,无形中给员工长了百分之十的工资。老板如此诚心地对待自己的员工,除了铁石心肠的人之外,谁会不尽心加倍努力去做好工作,以报答主人的恩情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台湾商人创造的“孝顺金”制度,难道不值得人们借鉴吗?□筱可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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