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9日上午,笔者跟着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路面执勤一组前往国道324线玉石一级公路巡逻。从早上9点到11点,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里,在仁东镇路口处,就有不少于30辆摩托车因违章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违章司机的不文明表现劣态百出,五花八门。有的远远见了交通警察就掉转车头逃跑;有的来到近处才发现慌忙掉头但还是被拦住了;有的见了交警才慌忙拿起挂在车头的头盔戴上以应付检查;有的干脆加速逃窜强行冲卡逃检;有人甚至偷开已被扣住的车辆……
交警手里的执勤扣证记录本上记录的多数是不戴安全头盔、不带行驶证、驾驶证等违章行为。有一名司机因不带证件,不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扣住了车,他电话通知朋友赶快送证件去“救急”,这位朋友又因不戴头盔被另一组执勤民警扣住了,自身难“救”,更“救”不了“落难”的朋友。
笔者亲眼看到许多摩托车的车头或车尾都挂着安全头盔,可驾车人或乘车人就是不戴,也有许多驾驶员返家去拿来了证件,可当初他们就是不随身携带。笔者不禁要问:驾车戴顶头盔、带本证件很难吗?难道头盔是挂在车头给看的吗?证件是放在家里用于收藏的吗?头盔戴在头上,证件放在口袋里,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为何就有许多人忽略了呢?关键是还是没交通安全意识,以为戴头盔是给交警看的,带证件是给交警查的,这种错误思想应当纠正。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戴头盔、不带证属违章行为,违章行为不一定每次都酿成交通事故,但每次交通事故多数与违章有关。 (韦绍楼 李万林)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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