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让我们先看科研人士观察实验测算的一组数字:一对大山雀一年至少要吃16000条林木害虫;一对啄木鸟一年要啄食15000条蛀木虫;一对喜鹊一年要吃约15000条松毛虫;一条体重两千克的蛇可活跃在约5亩面积内捕鼠,使其作物免遭鼠害;一只青蛙,日食害虫几十……由此可见,这些野生动物对保护农林作物功劳着实不小,是虫、鼠的天敌,是农民的“好朋友”。理应受到人们的关爱。可如今城市有钱人,贪野味、趋好奇,舍得掷千金购蛇、鸟、蛙,导致不法商贩入乡村高价收购野生动物。有的乡下人受金钱驱动,就不择手段,或诱捕、或网捕、猎捕等。驱犬找蛇洞,日找夜觅,见蛇如见宝,不拿上手不罢休,有的小学生、课余也参与,弄得鸟无宁日,蛇无藏处。春夏季节,正是蛇、蛙鸟繁殖后代旺季时,如此残酷捕捉,鸟蛙蛇岂不绝种?鸟蛇蛙少了,必然助长虫鼠更猖狂,谁来保护农产品?
笔者认为: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非严禁不可,笔者建议:新闻媒介应宣传保护蛇、蛙、鸟的重要性,提高人们保护意识;执法部门加大监禁力度,杜绝贩运野生动物的行为,从源头上堵漏洞;学校老师也应加强教育学生关爱这些动物,让它们有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作农林战线上的勇卫士,造福于人类。秦崇芳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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