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8日,美国芝加哥市一位名叫赛尼·史密斯的中年男人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赎回自己去埃及旅行的权利。
去埃及旅行怎么还要打官司讨权利呢?起因是40年前,当时赛尼才6岁,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老师让学生们各自说出自己的一个梦想,赛尼当时说出了两个梦想,而一位叫杰米的男孩却一下子没有梦想,老师建议他向赛尼购买一个,于是在老师的见证下,赛尼以3美分的价格把“去埃及旅行一次”的梦想转让给了杰米。40年过去了,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赛尼去过很多地方,然而他从来没有涉足过埃及,不是他不想去,是因为他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和一个诚信的商人,他不能去埃及,他把这一行为连同那个梦想在40年前一起卖掉了。但去埃及旅行的梦却还在他心头萦绕,尤其是当他的妻子提出要去埃及金字塔观光后,他终于决定赎回那个梦想,因为他觉得只有这样,他才能坦然地踏上那片土地。而经法院审定,那个梦想现已经价值3000万美元了,而他却表示即使倾家荡产也要赎回自己的梦想。(见3月14日《报刊文摘》)
这个官司简直是“荒唐透顶”:你要去埃及旅行你去就是了,只要你有钱,只要你出入境的手续完备。为40年前6岁孩童的一个“玩笑”打官司,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小孩儿过家家,说过就说过了,谁让你这么当真了?40多年了还当回事儿,你说这老外呆不呆?傻不傻?
我知道,美国肯定也有欺诈,肯定有骗子,但为儿时的一个3分钱出售的梦想40年后来打官司赎回,这种典型在我们这儿还真的没有出现过。诚信问题是我们近年来讲得很多的一个问题,最近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又在“会诊”有一定典型性的几个案例:受贿的爸爸在小学生的作文中成了“最尊敬的人”;一听说是“贼货”就有人觉得是拣了“便宜”而抢着购买;招聘会上一老总发现应聘者中同一个班级的学生中有8个“学生会主席”。你说这诚信的环境如何?
赛尼是个商人,而他竟为儿时以3美分转让掉的一个梦想认真了40年,把自己假如没有赎回就去埃及看作是一种不诚信。而我们看到的商人则往往以“机巧”、以“善于变通”而取胜,如今的普通消费者中,没有购买过假货,没有受过欺骗的不知有没有?多不多?
依我看,赛尼儿时的什么梦想转让,其实没有丁点儿约束力,因为它没有任何契约,没有任何凭证,这完全是一种道德的自我约束,是一种灵魂的约束。而我们常看到的、亲身经历的倒是那些白纸黑字的合同条款,那贴在墙头信誓旦旦的承诺,那在隆重举行的大会上众目睽睽下的宣誓都没有多少人真的当回事,而这些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德的角度说,都是应该当回事的。
许多厂商“郑重”承诺、举起拳头“庄严宣誓”:讲诚信,反欺诈,不出售伪劣商品,不造“豆腐渣房子”,不卖假药,不卖毒蔬菜,不……然而,有多少人能真把这些“不”当回事的?类似的宣誓、签名活动多了,有大人的,有儿童的,有市民的,有商家的,每一次都是搞得轰轰烈烈,拍电视上报纸,但宣过就宣过了,签过就签过了,立马忘得光光的,谁会像赛尼这么傻,把一个儿时的什么梦想转让当真了40年的。而一个诚信社会的建立,要的不就是这么一种“傻劲”吗?□徐勤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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