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北流市新丰工商所连续接到两起有关假钞坑人的投诉案件,而且投诉人均是十四五岁的中学生,尽管这些中学生说自己平时在进行现金交易时都很注意假钞,但还是防不胜防,他们都很愤恨地说,那些持假钞的卖者骗大人还不够,还连我们这些不识“货”的小孩也不放过,真不知持假钞者的心里有多黑!
一次,该所接到一名14岁的男学生投诉说:我到市场上买一双价值5元钱的凉鞋,把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递给摊主,摊主打量了一下我,便把余额95元钱(其中一张面值是50元)补给我,待我到另一摊主想买东西时摊主说那张面值50元不要,我才知道卖鞋摊主找回给我的那张50元是假钞,顿时眼泪汪汪,醒悟过后便想到来工商所投诉。
另一次,该所又接到一名15岁的女中学生投诉说:我到某一照相馆照一张一寸彩色相片,价值5元钱,给店主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店主经过仔细辨认是真币后,假装问我是否有零钱?便把余额95(其中一张面值是50元)元钱补给我后,又换过一张面值50元,说刚才那张太旧,再补过一张新鲜的给我,等到回家把余额给家里人时才发现那张50元是假钞,我感到很气愤,便来到工商所求助。
上述两起假钞坑人的投诉案件均是伸向中学生,这些持假钞的卖者利用中学生们接触现金交易少,对假钞不太懂辨认的心理,每每得手。但工商部门听了中学生的陈述后,无凭无据,根本无法受理。因此,笔者希望各位读者在平时进行现金交易时请多留个心眼,如发现可疑人民币最好双方当面记上票面号码,以防假钞坑人有据可查。(黄启坤)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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