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亮周烈德
吴兆翔同志1990年任玉林市玉州区玉城街道南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至今已13年。13年来,他把全部精力和心血倾注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在他的带领和影响下,调委会成员积极调解各类纠纷,化解群众矛盾,使得南观社区成为无因纠纷激化而自杀,无民事转刑事,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众集体上访案件的“四无”文明社区,获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优秀调委会”称号,吴兆翔同志多次获评为街道优秀共产党员,获得过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防字文章显真情
经过多年的工作和实践,吴兆翔深深地认识到,要把调解工作做好,就必须贯彻好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在“防”字上作文章。在取得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重视、支持下,他首先抓好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工作。
建立“四前”工作机制。即:组织建设走在前。建立社区、行政组、中心户三级调解组织,保证预防化解工作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防工作走在前。建立一支反映快、责任心强监测纠纷苗头的信息员队伍,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反馈。落实经费走在前。根据调解工作的需要,保证调解经费及时到位。调解工作走在纠纷激化前。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近年来调解纠纷的成功率均达到了100%。
2003年6月20日,黄屋院的群众因铺路与相邻户谢某发生占用道路纠纷。谢某因言语过激,出口伤人,引起群众极为不满,有几个黄姓青年准备对谢某采取报复行动。纠纷信息员周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向吴兆翔报告,吴兆翔立即放下其他工作,带领调委会干部火速赶到黄屋院,先做通几个想闹事青年的思想工作,稳住了他们的情绪,接着又去做谢某的工作,向他宣传了《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出谢某占用道路是不对的。经过思想教育,谢某知错了,愿意搬走放在道路的火砖,平息了纠纷,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发生。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的排查机制,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调解体系,近年来调解纠纷的成功率达到了100%。自1990年以来,以吴兆翔调解的900多件纠纷中,有100多件可能激化而被化解,使42对婚姻受到阻挠的男女,分别组成了幸福家庭,126户反目成仇的邻居握手言和。
心底无私天地宽
吴兆翔调解纠纷及时、耐心,而且据实论理,不偏不倚,公正无私,深得群众好评。居民黎某,有小偷小摸行为,一次他偷了居民严某60块旧火砖,失主后来知道是黎某所为,便到调委会反映要求黎某归还。吴兆翔受理了这件案,作出了秉公处理,帮助失主挽回了损失。事后,黎某找到吴兆翔说:“我以为与你是老同学,你会放我一马。”吴兆翔严肃地回答说,正因为你是我的老同学,我才不把你送派出所处理。黎某听后,自知没趣,灰溜溜地走了。又如下岗女工文某,既聋又哑,她原在的工厂职工全部下岗自谋职业,文某因身患残疾,失去了就业机会,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她多次找原单位领导,要求解决生活经费未果,对生活、对社会失望。问题反映到社区调解会后,吴兆翔立即向厂方调查了解情况,同时做好文某的工作,由于文某既聋又哑,吴兆翔只好口喊又比划,好不容易向文某说明,稳定了其情绪。为了解决文某的生活经费来源,他与社区党支部一道多次向民政等部门联系争取到了把文某列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对象,重燃了她生活的希望,避免了纠纷的再度发生,令她感激得泣不成声。
春风化雨情更浓
尽心尽力,搞好法制宣传。在调解大量民间纠纷的过程中,使吴兆翔懂得纠纷的激化均源于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因此,他积极协助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在学校、生活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请司法干部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等,还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来宣传法律常识,扩大教育面,增强了群众、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有效地遏制了纠纷的发生和蔓延。特别是利用社区家长学校举办了普法讲座9场(次),广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家长树立了正确的教子观念,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形成了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有效地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现象。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吴兆翔对刑满释放人员坚持做到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从感情上、在工作中、生活上亲近他们,关心他们,以诚相待,真情感化,耐心帮教,并尽力帮助,安置就业,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避免了重新犯罪现象。
吴兆翔以满腔热情地工作在人民调解的道路上,真正为民解心结,一步一个脚印,以一个共产党员对人民的热爱,默默地奉献,用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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