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者,你有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的习惯吗?一般消费者认为:发票是拿来报销的,我又不是机关单位职工,要发票有什么用?
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曾拿着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却要求出示发票。发票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在大城市,消费后索取发票已成为许多市民的习惯,可在玉林、索要发票的意识在市民中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记得以前,玉林一些大商场柜台上都放着这样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税务局提醒您,请主动索要发票!”可如今,牌子早已无影无踪,人们也习惯付钱后转身就走。可假如你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或故障,发票就不仅仅是商家营业额的重要凭据,更是你的消费保障,你可以凭借发票要求商家退换、赔偿,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也许有些消费者没有发票但却有当时商家开具的收据,可严格说来,收据并不合法,事情要真追究起来,收据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主动索要发票同时也是在主动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而且,索要发票也是有效防止偷税漏税的手段,税务局根据发票要求商家缴税,而一旦消费者主动放弃索要发票这一权利,就无形助长了偷税漏税之风,按规定,十元以上的消费就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如果商家拒绝开发票,消费者就可以向工商局或税务局反映投诉。
可喜的是,我市某些大型商场就曾开展过用发票抽奖的活动以提高公民索要发票的意识,我们相信主动索要发票也将成为玉林市民消费后的习惯。
(实习生 杨乐 钟振华)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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