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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山上的罪恶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3年08月07日10:12:53)

 
     
 

    2003年春节前夕,两双罪恶的手在木棉山上的一个旧坟坑里堆上了新土。

    黄土下,掩埋着一个花季少年。他在人世间仅仅度过了18个春秋便过早地死于非命。

    他是带着对人生的无限眷恋去的,他是带着浑身的伤痕去的。而残酷地剥夺其生命的不是别人,却是他的同窗好友何某和刘某。

    惨剧犹如平地惊雷,震惊四方,形成一股极强的社会冲击波。善良的人们为生活又多了一个冤魂、两个囚徒感到无比痛惜和惋惜的同时,年仅18岁的梁某则以生命的代价为人们留下一份沉重的思考、一个血写的问号。

    一张手机卡埋下祸根

    何某是容县某中学二年级学生,尚未满16周岁。梁某与其同校同年级,关系较为友好。然而,因为一张手机卡,何某对梁某耿耿于怀,陡生怨恨。

    花无百日红,人无长少年。在自己如花如梦的人生季节里,何某理应心无旁骛,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造基础。可是,贪玩成性、无心向学的何某,却对校外生活情有独钟,心向往之,甚至可以说是盲目追求。因此,他置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于不顾,将自己仍是一个吃爷饭、穿娘衣的消费者身份抛之脑后,竟然花钱玩起了手机,一副“阔少”的派头让人为之大跌眼镜。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作为要好的朋友,梁某与何某一样,在学习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之流。获悉何某买有手机,由于贪玩,加上好奇,梁某于2002年11月向何某借来玩玩。看在好友的情份上,何某二话不说,极其大方地把手机借给了梁某。这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他们却因为借手机而借出了矛盾,借出了祸根。

    一部崭新的手机别在腰间,让人刮目相看,真够威风和神气,打肿脸装胖子的梁某借到何某的手机后,爱不释手,四处炫耀。因此,当何某向他要回手机时,梁某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诿,舍不得归还,由此引起何某的极大不满。后来,梁某将何某的手机卡不慎弄丢,何某更是怒发冲冠,并与梁某发生几次争吵,彼此之间因此行同陌路,不相往来。由好友变成了仇人,何某想到自己的手机卡无故被梁某丢失,由怨到恨,竟然产生要将梁某杀掉的罪恶念头。

    心狠手辣施毒手

    乍看上去还是满脸稚气、一副斯文学生相的何某,很难让人想象出他的暴戾。但邪念一旦产生,血气方刚的何某没有半点犹豫和害怕,大有一种“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气度,不计后果地将自己的罪恶念头付诸于行动。

    考虑到自己单枪匹马很难将事情干得滴水不漏、天衣无缝,何某经过一番考虑,决定叫平时也较为友好的同校三年级学生刘某出马助其一臂之力。作为一名初中三年级的学生,按理说刘某应该是懂得分析思考明辨是非的人了,可在这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竟善恶不分地答应何某的要求,心甘情愿地充当一名法理难容、罪大恶极的帮凶。

    去年寒假放假前一天,何某与刘某约定,一定要在春节前将梁某杀掉,不再让他有年过。随后,两个年纪轻轻却丧心病狂的年轻人,挖空心思地密谋作案方案。他们先后想出了三套作案方案,后来考虑到前面的两种方案容易留下痕迹被人发现,最后决定在晚上将梁某引诱至刘某家屋背后的木棉山上,趁风高月黑、四周无人之机下手,然后将尸体掩埋在山上的旧坟坑里。何某和刘某都觉得这是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万全之策,两人心照不宣地为之拍案叫绝。

    1月27日晚,是何某与刘某事先约定的具体作案时间。当天晚上7点许,何某带着白天在圩上买的水果刀与刘某一起找到梁某,然后何某以其放有几十元钱在刘某家屋背后山上的勒竹根处收藏、大家一起前往取出拿去喝夜茶为借口,将梁某骗出了家门。

    天真单纯的梁某怎样也不会料到,自己这一走,竟然会走上一条不归路,一个年轻的生命会在仅有三天便是举国同庆的羊年春节前夕消失人间。在上山的路上,刘某在前面带路,梁某走在中间,何某走在最后。一到竹根处,心狠手辣的何某猛然从身上抽出水果刀,从后面一手抱住梁某的头,然后在他的颈部猛割一刀。鲜血喷涌而出,钻心的痛难以支撑,不知是怎么一回事的梁某本能地朝前走了几步,丧心病狂的何某以为他想逃生,快速跟上又在他的颈部割了一刀。挨了两刀,梁某两眼翻白,气若游丝,一下子昏倒在地上。随后,刘某见梁某奄奄一息尚未断气,一把拿过水果刀,毫无人性地朝其胸部连捅7刀,直到梁某气绝身亡。杀死了梁某之后,何某和刘某按照计划,一个抬手,一人抬脚,摸黑将尸体抛至一个旧坟坑里,次日一大早,由刘某拿锄头上山将梁某的尸体掩埋。

    罪责难逃落法网

    也许是做贼心虚,也许是罪不可赦,刘某在掩埋梁某时,面对一具血肉模糊的僵尸,一份难以抗拒的恐惧袭上心头,诚惶诚恐中意识到自己莫大的罪过,以致在凛冽的寒风中也直冒大汗,结果他在慌乱与害怕中草草掩埋了一下、顾不了还有一只脚露在黄土外面便如丧家之犬落荒而逃。

    而正是露在外边的那一只脚,使得何某和刘某行凶作恶3天之后便落入法网,成为失去自由的狱中囚子。

    1月28日下午1时许,有一村民闲着无事便到山上走走,不经意间发现了旧坟坑里的那一堆新土。近些日子村中没听说有谁去世,如果谁家老人去世怎么又会埋在一个旧坟坑里?并且根本不像一个坟墓样!带着这样一团疑云,该村民壮着胆子走上前看个究竟,结果露出外面的那一条腿吓他一跳,同时敏锐地意识到有可能是一起杀人大案,于是他飞奔下山并打电话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查,当场认定是一起凶杀移尸掩埋案件,随即进行立案侦查。通过调查走访,张贴认尸启事,于1月29日证实遇害者真实身份,并于1月30日将罪大恶极的何某、刘某在茫茫人海中揪了出来。1月30日,何某、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后经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批准对他俩执行逮捕。4月8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容县人民检察院则按有关法律程序,于4月17日将案件报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留给人们的思考

    玩火者必自焚。胆大妄为、行凶作恶的何某和刘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梁某年轻的生命过早地殒落令人痛心,何某和刘某的可悲下场令人惋惜,然而,本案涉及的社会问题给人们留下了一份沉重的思考。当今社会,家庭的疏于管教、学校教育存在的偏颇以及社会各种不良风气的引诱,都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

    在本案当中,一张手机卡是导致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中学生手机一族说“不”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里,移动通讯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之物,但学生配备移动通讯工具永远是弊大于利。首先是学生带手机进学校进课堂,极易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分散学生的学习注意力;其次是学生配带手机会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因为学生尚是没有经济来源的消费者,配带手机会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因此,学生、家长、学校、教育部门以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努力,限制学生配带手机,学生要自觉树立抵制这种不健康现象的意识,家长要从经济教育等方面控制和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期间的相关费用,学校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和制止此种行为,相关部门则要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把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如此“多家合一、齐心协力”,从而达到标本兼治、净化校园的目的,有效地预防青少年步入歧途,减少和杜绝青少年走向犯罪。 (张仕 李文生)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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