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人看相、算命骗取他人钱财为生的算命先生陈某,却偏偏算不到自己会坐牢。因酒醉砍伤人,最近,北流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某的经济损失医疗费等5424.6元。
现年38岁的陈某是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人,专门以帮人看相、算命为生。近年来,他常到北流市荔枝公园和翠绿园帮人看相、算命。去年11月23日下午3时许,陈某在翠绿园帮人算命时,有一个30多岁讲玉林话的男子找陈某算命,陈某故弄玄虚般左看看,右看看,胡说了一通,看完后收取了该男子的2元钱,离开前该男子说:“听口音你是玉林人,既然是老乡,我请你喝酒去。”于是陈某二话不说便与那男子到附近的一粥摊喝酒,一直喝到晚上7时许,陈某早已喝得酩酊大醉,他摇摇摆摆、东倒西歪地离开他们喝酒的粥摊后,边走边乱骂人,后行到物资局门口旁边的某粉摊他拿到一把菜刀,持着刀四处乱砍行人。后来他行走到至真药店门口举刀朝一辆三轮车劈去,使该三轮车撞倒旁边一带着小女孩的妇女的摩托车,那妇女去扶车时,陈某举刀朝那妇女5岁多的女儿罗某某的脸砍去,将罗某某的右眼睑砍伤,罗某某当即被送到北流市人民医院急救。经法院鉴定,罗某某的伤情属重伤。经治疗,罗某某共用去医疗费等5000多元。
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民警快速赶到现场,迅速将陈某擒获。
北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君林玲珑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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