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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该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www.ylrb.com.cn 玉林日报 2003年02月19日11:10:45)

 
     
 

    我有一位朋友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丈夫原来在一企业上班,三年前遭车祸身亡,她独自抚养小孩,原先丈夫的单位答应给一部分生活费,但后来以企业效益不好为理由一直没有支付过,请问该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福绵 黎女士

    玉林市劳动局仲裁科答复:

    如果丈夫是因公身故,单位则应该支付一部分孩子的生活费,如果不属于工伤,则没有此义务。

    禤 繁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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