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居住的住宅小区最近有人准备在公共通道建一座几十平方米的房子,妨碍了大家的正常出入,我们到土地局去问,答复是没有批准,后来听说是某局一位领导口头批准的。请问是否可以在此处建房,这样的批准手续合不合法? 容县一小区居民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答复:不能在公共通道建房,这种手续也不合法。建房必须要有土地部门审批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局审批的准建证。你们可以到土地局举报,并且申请拆除这幢违章建筑。 赵茵萍 您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疑难问题,请给禤记者来信来电,“生活168”愿意为您排忧解难。来信请寄“玉林日报社禤繁收”,来电请打“8891525”。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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